俄罗斯驻华大使馆2009年6月:
俄罗斯联邦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俄罗斯联邦公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互免签证规定的协定于2009年4月23日在北京签署,并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
该协定规定,俄罗斯公民将可免签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逗留不超过14天,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享有对等的权利。
取消入境签证将会促进俄罗斯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友好往来,有利于双方发展合作、加强旅游等领域内的交往。
一些旅俄香港居民因误解俄罗斯移民卡有关信息,未在14天免签期限内离境,超期滞留。俄罗斯签证代办服务中心提醒如下:
按照有关协议规定,香港居民持特区护照入境俄分别享有14天免签待遇。免签期限从入境当日算起,如1月1日入境,则应于1月14日晚上24:00前离境。有些香港居民从入境第二天算起,以为1月15日仍在有效期内,事实上已经构成超期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