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0月1日起,柬埔寨内政部移民总局对申请柬埔寨签证延期的外国人作出明确规定,对办理签证延期者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及相关证明。
根据政府发法令,普通签证(E签证)申请延期需要附加营业执照,或劳工雇佣合同书,或在柬埔寨生活的充足理由及相关证明,对有配偶或子女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有部分外国人尚未清楚向移民局申请延期签证时所需要附加的资料,并敦促非移民外国人管理局及有关单位向外国人宣介,同时从10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