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配合加纳政府“反洗钱”行动,加纳央行对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金做出如下新规定:
加纳出入境外汇携带规定,每人不得超过3000美元。携带现金超过3000美元需在入关时申报,未申报者,出境时携带现金超过3000美元部分海关可予以没收。出境时携带加纳货币不得超过5000塞地。
如有需要,超额部分现金必须通过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汇入加纳。
加纳签证服务中心提醒中国公民前往加纳时注意上述规定,入境时配合检查,以免受阻,影响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