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大使馆只设立了北京和上海两个使领馆,并未设立签证中心,申请者可以直接前往使馆递交材料,且使馆划分了两个领区,需要按照自己所属领区进行递交。
办理卢森堡签证时,使馆会根据提供的行程单及保险单等材料签发具体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也就是申请者指定了多长时间的行程,购买了多少天的保险,就有可能签发多长的停留期。
卢森堡旅游签证需要提供基本的有效材料、英文版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六个月的银行对账单、行程单、保险单、酒店预订单及往返机票预订单。
卢森堡虽然没有开放签证中心,但还是需要录入指纹申请者要亲自到驻华使馆申请,如果你是上海、安徽、江苏、浙江、福建的人需要在卢森堡驻上海领事馆办理签证。
来自第三国的非中国护照持有人,在持有有效中国居留许可(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条件下,也可通过卢森堡驻华大使馆/外交机构之一递交签证申请。
卢森堡驻华使馆有自己的签证审核时间,申请者办理签证时只能按照使馆开放时间递交卢森堡签证材料,如使馆放假则无法办理有效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