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同胞配偶等签证(F-1-9)是颁发给持有海外同胞(F-4)滞留资格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的签证类型,需要满足相关申请条件才能申请。
韩国拥有优秀能力者的外国人的父母签证(F-1-15)是颁发给优秀人才,投资者,留学生及其配偶的父母的签证,想要申请此类签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韩国国民子女签证(F-2-2)是颁发给韩国国民的未成年子女或与国民的婚姻关系(含事实婚姻)中所生子女的签证类型。申请条件:国民的未成年外国人子女
签证类型:韩国团体旅游签证(C-3-2)签发对象:由韩中两国政府指定的全责旅行社邀请3人以上的团体观光客有效期:3个月,停留时间在15天以内
签证类型:短期就业(c-4)签发对象:以短期演出、广告、时装模特、讲课、讲演、研究、技术指导等营利目的进行短期就业活动者韩国短期就业签证 (C-4) 主要以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资格在韩国进行研修或求职活动者为申请对象,滞留期间6个月以下单次签证。
签证类型:研究者(E-3)签发对象:受韩国国内的公、私机构邀请,在各类研究所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或高科技产业技术的研发人员[教授(E-1)滞留资格者除外]
签证类型:酒店娱乐者(E-6-2)签发对象:根据《观光振兴法》,在酒店业设施场所及娱乐场所等地从事演出或演艺活动的人员(不包括音乐、美术、文学等艺术活动,专业演戏或依照《演出法》而进行的专业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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