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哥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5年5月7日生效。
根据该协定,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或过境多哥,持有效的多哥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多哥公民入境或过境中国,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多哥签证。
但如果持有普通类型证件还需要申请者按照使馆要求办理有效出行证件。